11月6日下午,电子工程学院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。
学习会上,党委书记马志同领学全文并对本规定进行详细解读。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共六章四十五条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种类和适用、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、处分的权限和程序、复核和申诉等作出规定,为进一步严明事业单位纪律规矩、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、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供制度保障。
会议强调,全体教职工要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、法律意识,自觉依法依规办事;要履职尽责,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,共同推动学院事业蓬勃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