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和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,2021年10月6日,经电子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,何玲玲等14名2020届、2021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(附件3),公示期3天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电子工程学院反映。联系人:付文芳,联系电话:0518-85895366。
电子工程学院
2021年10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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