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增进全院师生对十九大精神及其基本内容的了解和掌握,学院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宣讲人
刘晓春(校宣讲团成员)。
二、时间
11月22日(星期三)下午2:00。
三、地点
大礼堂。
四、参加人员
1.全体教职工;
2.全体学生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(请学工办落实)。
五、会议要求
1.请与会人员提前到场。
2.请与会人员主动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。
3.参会人员,不得无故缺席,有课的学生正常上课。
电子工程学院党委
电子工程学院
2017年11月20日